2019年3月4日上午,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9年党支部建设工作会”在教13栋会议室召开,机电学院党委书记周尔民、各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工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以及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出席本次会议,周尔民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开始,周尔民书记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并作如下要求:
1.2019年作为教育体系党支部建设年、规范管理提升年,学院各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支部建设工作;各支部近期制定并上报本支部2019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各支部工作计划制定学院党建计划;
2.各支部书记年终需总结本支部一年工作情况,并向学院党委述职;
3.做好党建“双创”、研究生“双百”工作;研究生党支部作为样板支部,要积极推动学院发展,营造党员奉献精神,做好标杆作用。
随后周尔民书记带领各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要强调了以下内容:
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4.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
最后周尔民书记总结: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各党支部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掌握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文: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