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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王琦       发布者: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全部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其他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学科办主任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组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纪检委员

成员:院党委组织员、辅导员

三、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调剂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国家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me.ecjtu.edu.cn/)。

调剂考生复试基本要求具体见后续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可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不计分,实行“一票否决”。

2.复试专业笔试,100分。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表:

专业(代码)

复试科目

机械工程(080200)

机械原理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082300)

机械原理

机械(085500)

机械原理

交通运输(086100)

机械原理

能源动力(085800)

机械原理

仪器仪表工程(085407)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3.复试专业面试,10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口答,考查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和综合素质及能力。

专业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口答。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能力以及口语表达能力。由考官给出相应主题,考生围绕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

(二)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请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14:30前到华东交通大学南区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13栋313会议室报到,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进出校门。

(三)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1日14:30-18:00。考生带齐复试审核所有必备材料到华东交通大学南区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13栋313会议室,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华东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签名);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身份证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下载);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其他学业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补充材料;如有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可提供);

9.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

10.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我校医院组织开展,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请拟录取考生下载打印(双面)《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并粘贴1寸照片,持身份证、体检表按前往校医院体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体检时间为4月4日8:30。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我院认可,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我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完成体检并上交体检报告后方可离昌。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和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院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若初试成绩也相同,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分数之和排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七)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拟录取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九、其他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119;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

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